消息!虚假破产罪是如何量刑的?
来源:法师兄
发表日期:2023-03-30 23: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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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破产罪如何量刑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根据修正案(六)之六规定,本罪在罪状表述中,把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作为定罪的界限,因此,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不仅要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而且要给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才构成本罪,才能予以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