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矿难20年 监管“塌方”比矿井塌方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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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瞒报矿难20年 监管“塌方”比矿井塌方更可怕
7月30日,山西省联合调查组通报了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工死亡瞒报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经查明,精诚矿业近20年间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2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年时间,40起事故,43人死亡……这组血淋淋的数字令人不寒而栗,同时也让人难以置信——在如此长的时间跨度内,精诚矿业一次次发生安全事故,又一次次全身而退,当地的监管部门难道一无所知?答案其实就在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内:16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意味着这些人尸位素餐,甚或是为虎作伥,扮演了沆瀣一气的肮脏角色。
一连串矿难事故被揭开尘封已久的盖子,源于一则调查报道:2023年6月,《中国新闻周刊》接到举报称,自开始开采至2022年“9·1”滑塌事故发生,除“9·1”滑塌事故中瞒报死亡的3人外,还有30多名矿山工作人员在精诚铁矿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而被瞒报。
此后,记者辗转山西、陕西、重庆等地,先后寻访共20个村庄,对举报所涉瞒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发现,自2007年至2022年“9·1”滑塌事故发生,精诚铁矿瞒报多起矿难事件,至少涉及17名矿工。其中,仅在 “9·1”滑塌事故发生前两个月,就有至少3名矿工死亡被瞒报。
在联合调查组的通报中,不仅确认媒体报道属实,而且披露了更多骇人听闻的细节。尽管只是“迟来的正义”,仍然要为联合调查组叫一声好:他们不仅没有逃避问题,而且用行动兑现了“从严追责问责,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诺言。而勇于面对问题,无疑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山西总是与矿难联系在一起。近年来,山西省下定决心治理小煤窑乱象,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随着精诚矿业被“起底”,公众吃惊地发现,不仅矿难并未绝迹,就连种种瞒报操作也与当年如出一辙。
刑法明确规定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换句话说,无论企业为遇难者开出了什么样的筹码,瞒报谎报本身就属于严重的犯罪。
作为一个有20年历史的企业,精诚矿业的管理者不可能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但他们一次又一次践踏法律红线与生命尊严。精诚矿业无法无天的态度,固然可能出于侥幸心理,但也未尝不是因为有人在替他们“撑腰”。这也正是联合调查组此次回应的一个重点内容: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深挖彻查瞒报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及“保护伞”。
每一次矿难事故,都是对安全生产的严重破坏;每一次谎报瞒报,都是对公众信心的沉重一击。相比起矿井下的塌方,监督管理机制的“塌方”无疑更具破坏力和杀伤力,这不仅意味着惨烈的真相可能永远被埋在废墟中,同时也意味着安全生产的大厦可能建筑在泥沼中。痛定思痛,有必要尽快查明涉案公职人员的违法事实,以强有力的问责回应舆论、祭奠亡灵。(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