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小伙饭店吃蛋炒饭发现有老鼠屎,老板一口吃下,并说是饭炒焦了
四川乐山。一位年轻小伙进了一家麻辣烫店,点了一份蛋炒饭。炒饭端上桌后,小伙没吃两口,就发现上面有一个黑色球状的物体。小伙质疑这是老鼠屎,不料,找到店老板,对方一口就吃进肚子里,这让小伙瞬间无言以对。
众所周知,蛋炒饭就是白米饭+黄鸡蛋,所以炒饭里出现一个小黑球,显得十分显眼。看到这个,小伙食欲全无,找到饭店老板,想要一个说法。老板过来后看了一眼,解释说:这是油温太高将饭炒焦了,然后直接抓起“黑饭粒”吃进嘴里,还表示年轻人啥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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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解释,小伙并不认可,因为他之前仔细看了,这个上面是有纹理的,所以他很确定,这就是老鼠屎。但老板一口否认,还把证据吃到肚子里,自己只能无奈买单离开。
不得不说,这个老板也是个狠角色,也不知道他是真的能够确认这不是老鼠屎,还是为了能够避免赔偿。但至少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因为已经没证据了。
我个人认为,小伙的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老鼠屎和米饭是不一样的,一方面是小伙所说的纹理,另一方面,一大盘的炒饭,唯独就这么一粒米饭炒焦了,而且还是纯黑色,感觉从正常逻辑上是解释不通的。
有网友说:声誉,钱与健康,老板选了不要健康。如果承认错误,道歉,免费,饭店又怕生意更难做,就索性一错到底吃了就啥事没有。
从最终的结果来看,因为老板的举动,小伙确实也不再追究了,但也不代表老板的做法就没有问题,如果这真的是老鼠屎,且小伙留有了证据,那可能老板就要白吃了。
小伙去饭店就餐,与饭店之间订立了是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饭店应该向就餐的顾客,提供质量可靠、卫生的饭菜,男子也应该按照菜单价格支付用餐费用。但是一盘炒饭里出现老鼠屎,这显然不符合食品安全,也就是饭店违约。
在履行餐饮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定或约定义务,应该向顾客承担违约责任。最起码免单、道歉这是必须的。如果小伙追究起来,那赔偿的金额就更多了。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也就是说,小伙可以将此事投诉给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店家进行赔偿,一盘炒饭,也就是十块二十块钱,肯定是不足1000元,那小伙最多可以要求10000元的赔偿。
总而言之,去饭店吃饭,肯定就是为了图个方便和美味,如果里面有异物,就会很难受,外出就餐如果遇到菜品有异物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所谓证据是指出现问题的菜品,还有收费单据等等,或者第一时间拍下视频、照片等影像记录。
另外,如果商家真的遇到了这种事,应保持冷静,第一时间上前了解情况,确认是不是真的异物。即使服务员正在给其他客人点菜,也应马上回应并安排人手迅速处理客人的投诉。有时候最重要的,就是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