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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区: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房可获合同成交金额1%奖励

来源:新京报 发表日期:2023-08-08 16: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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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8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武汉市江夏区相关部门获悉,武汉市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武汉市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江夏区商务局联合发布《江夏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鼓励“以旧换新”,在本措施发布之日起,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江夏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家庭),按购买新建商品房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奖励。

此外,在支持优秀人才创业就业方面,《措施》提出,对来夏创新创业就业的硕士生及以上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套15平方米奖励,本科生给予每套10平方米奖励。对区外的硕士生及以上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每套10平方米奖励,本科生给予每套5平方米奖励。

编辑 武新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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